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、理念和技巧,具备爱岗敬业精神。有一定的文字功底,熟练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,具有从事办公室工作经历或汉语言文学类专业的优先考虑。
(二)年龄在22周岁—35周岁。
(三)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。
二、工资待遇
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工资2000元,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2500元/月(不缴纳五险),年终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发放绩效奖,绩效奖不低于3000元。享有法定节假日工会福利、报销差旅费。聘用期间单位缴纳意外伤害险。
三、其他要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具有报名资格:
(一)受到党纪政纪处分,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;
(二)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(三)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(四)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(招聘)资格、开除、辞退、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;
(五)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(招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;
(六)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及方式
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、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确定初选人员(以红河县红十字会电话通知为准)、再经过面试、体检、公示、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。
(一)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。现场报名地点为红河县红十字会办公室,线上报名邮箱:hhxszh@163.com。
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《红河县红十字会报名表》(附近期5分彩色相片一张)。
2.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其它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线上报名为防止信息泄露,请在面试时提供以上材料。若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,取消报名资格。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信息的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报名资格。
(二)报名时间:2024年1月22日-1月28日。
(三)资格审查:招聘人员由红河县红十字会初审,确定初选人员名单。
(四)面试:凡通过资格审核并确定为初选人选的人员(电话通知为准)参加红河县红十字会组织的面试,最终择优录用。
(五)体检: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,体检项目为常规体检(体检费用自行承担);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,可依次递补。
(六)公示及聘用: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五、录用后聘期为一年一定,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,不合格者自然终止。
六、工作地点红河县迤萨镇张家城(老国土局三楼)
七、联系方式联系人:吴颖昕 电话:0873-4624762
报名表点击下方链接下载
红河县红十字会招聘报名表.docx
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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